2005年2月22日 星期二

弔詭的「生命現象」



我們都明白電影中所可能涵蓋的知識與力量,每個人走進戲院,當然也帶著各自的期望與目的,但在過分商業的運作機制之下,重金的包裝與行銷,連絕對奢華的影城也出現了(台北大直六福皇宮大千電影院),週邊飲食的販賣,俊美的明星巨形看板,使得大眾往往忽略電影除了娛樂之外的其他價值,「電影」被操縱成為一種理所當然的「商品」,而「看電影」這樣的行為,更直接成了一種純粹消費行為。

  台灣電影不振是不爭的事實,不過在今年卻破天荒的有著多部紀錄片被推上院線,(包括了《跳舞時代》、《歌舞中國》與《海洋熱》),加上麥克摩爾所製作的《華式911》在國際得獎頻頻,使得紀錄片的聲勢高漲討論風波不斷,曝光的機會增加,也喚起了的更多人的注目。

  紀錄片在台灣長期處於極小眾市場,甚至必須在影展與某特定節目中才能窺見。而「全景映像季」這次以台灣人民共同記憶的九二一為主題,打破了過往紀錄片上院線總是特殊題材(如陳俊志的《美麗少年》,同志題材)的範疇,一直以「人」(平民百姓)為紀錄對象,強調「蹲點」紀錄方式,作者往往涉入其中,與被攝者所產生的互動關係(社會實踐的一種)都是全景的一貫特色。而《生命》一片場場爆滿,幾乎肯定成為今年最賣座的國片,不過當這樣的稍具私密情感的紀錄片被搬上大螢幕讓觀眾買票觀看,紀錄片本質與商業之間的衝突矛盾,是首當其衝必須面對的問題。

  強大的「生命效應」蔓延著(之後會在中部與南部放映,可能超越《月亮的小孩》,成為台灣最多人觀賞過的紀錄片),好多好多人看過了之後,紛紛說出「我好慚愧」、「我真是膚淺」,感動掉淚的人更是不在話下,《生命》所引起的迴響當然無庸置疑,成為一部對於作者本身、被攝者、觀眾甚至是整個大環境都有正面影響的典範作品。但當我們觀賞著影片中主角用各自方式撫平生命創傷的過程,那些曾被紀錄下的任何言語舉止,都將變成永恆。或許能夠盡量避免,但誰都無法預料這些鮮活主角對著鏡頭發洩情緒與訴說心情時,對於所可能指涉到的任何人、事、物是不是會造成任何負面的傷害,況且紀錄片上院線,是只要有錢(願意排隊)就得以觀賞,開放性的觀影方式暴露了被攝者的尷尬處境,更考驗著作者的能力與良知。

  《生命》固然值得推薦,它特殊的敘事與形式,使得觀眾清楚明白的得以進入主角心境,許多觀眾都直呼「好看」、「感動」,但這種觀後感會不會僅止於消費式的?那麼紀錄片《生命》又與一部極至感人的劇情片有什麼差別呢?我想這應該不是全景力求推上院線讓更多人得以觀賞的初衷。

《生命》拓展了一般人對紀錄片的印象,許多人不再苦於無門接觸紀錄片,但我們更必須明瞭,《生命》只是台灣眾多紀錄片裡的其中一部,若將吳乙峰(不等於全景)奉為圭臬主流,不僅僅會把紀錄片推入「作者論」的陷阱裡,遺忘了被攝者的重要性,只是成就了作者(導演),更可能扭曲紀錄片的意義。另外,雖然《生命》仍延續了吳乙峰的一貫特色,但在《天下第一家》卻出現迥異的風格,若僅僅只看過《生命》,那這個「生命現象」可能使得眾多創作者紛紛效法所謂的「吳式」紀錄片,但卻只能成為空有溫情表面,無法達到真正關懷與高度人道精神的深層內在。

將紀錄片推向院線市場,實在是一個與民接觸的好管道,但是多少創作者能向全景一樣總是堅持到底,雖窮困但展現憾人的氣力。有人宣稱讓《生命》成為公共財[p1],但我們是在「觀看」他人的生命,而不是「買斷」他們的生命,這樣的做法是否有尊重片中所有的被攝者呢?說穿了不過是個觀看者一廂情願之請罷了。當紀錄片成為必須顧及消費導向與商業利益的同時,可以想像的剝削被攝者與違背拍攝倫理也將開始。「紀錄片」或許是台灣電影的另一個希望,但這個「生命現象」只是偶然,並非絕對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